昨日,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獲悉,四川省司法廳近日公布了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起草的《四川省古樹名木保護條例(草案代擬稿)》及其說明,并公開征求意見。
為了對古樹名木砍伐進行嚴格規范管理,《條例》草案代擬稿明確禁止擅自砍伐古樹名木,并對特殊情況下允許砍伐的兩類情形作了規定。對于擅自砍伐或擅自移植古樹名木的,《條例》草案代擬稿提出由縣級人民政府古樹名木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并按規定處以罰款,“擅自砍伐特級古樹的,每株處三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擅自砍伐一級古樹或名木的,每株處二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什么是古樹,哪些算名木?《條例》草案代擬稿明確界定,條例所稱古樹是指樹齡在一百年以上的樹木,條例所稱名木是指具有重要歷史、文化、觀賞及科研價值或重要紀念意義的樹木。根據樹齡大小,古樹被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而名木則按照一級古樹保護。同時,樹齡在八十年以上不滿一百年的樹木,被確定為古樹后續資源,實施保護。
另外,針對現行管理體制下對古樹名木保護工作權責范圍劃分不夠清晰的問題,《條例》草案代擬稿規定林業和草原、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以城市、鎮規劃區范圍為界限,分別負責城市、鎮規劃區外和城市、鎮規劃區范圍內的古樹名木保護工作。
據了解,四川省古樹名木資源較為豐富,根據2018年完成的第二次普查結果,四川全省共有古樹名木資源70308株,其中古樹70214株,名木94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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